文化娱乐概述?

虚拟屋 2023-08-24 09:43 编辑:admin 62阅读

一、文化娱乐概述?

文化娱乐是指人们闲暇时间的活动和娱乐消遣,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音乐、绘画、摄影、书籍、游戏、运动等等人们在工作之余参与文化娱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它可以缓解工作与生活的压力,令人放松心情;另一方面,可以扩大知识面和视野,培养艺术情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娱乐市场的繁荣,文化娱乐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也不断涌现新的形式和类型,如网络娱乐、虚拟现实等,文化娱乐已经成为现代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如何看待斗鱼又出大事,某主播户外直播捞鱼疑被水冲走?

近日,有网友举报斗鱼主播“JT丶浩克大魔王”直播间存在打擦边球、自虐等多种问题。斗鱼工作人员表示,若属实会处理。

有网友表示平台监管力度不到位 擦/边不是一次两次了吧?确实是时不时的会爆出这样那样的违规直播,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直播的乱象频出,这种低俗直播应该谁来买单,直播者本身肯定不能逃脱,但是平台就没有责任吗?平台不能一句话会处理就完事,商业平台在赚钱的基础上一定要把好关,所谓打蛇要打七寸,如果想要彻底杜绝这种事情发生,还是要从根源入手,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的直播、短视频平台真的是乱象丛生,今天这个,明天那个的都掌握了流量密码,在利益面前什么都做的出来,这对于青少年什么小孩子来说会影响到他们的价值观。希望平台自查自纠,像那种无底线的博主应该好好清扫一下了。

三、文化娱乐服务流程?

1.文化娱乐指寓教于乐,通过游戏互动,观影和唱歌跳舞等方式传送

2.先服务好每个人的需求。再安排好相关节目

3.答题和分享主题,晚会来到达目的

四、文化娱乐产业分类?

文化娱乐产业是一个涵盖了多种形式的产业领域,包括艺术、音乐、电影、电视、出版、游戏、体育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文化娱乐产业分类:

1. 媒体与娱乐公司:这类公司主要从事制作和发行电影、电视剧、音乐、书籍、杂志、报纸等媒体内容。例如,华纳兄弟、迪士尼、环球影城等。

2. 演艺经纪公司:这类公司为明星和艺人提供经纪管理服务,帮助他们参与影视剧、音乐作品的演出。例如,华谊兄弟、SM娱乐等。

3. 游戏开发与发行公司:这类公司负责开发和发布电子游戏,包括手机游戏、电脑游戏和主机游戏等。例如,腾讯游戏、网易游戏等。

4. 文化旅游产业:这类行业包括博物馆、美术馆、主题公园、度假村等,旨在为游客提供独特的文化体验。例如,故宫博物院、迪士尼乐园等。

5. 体育产业:这类产业包括职业体育联赛、体育用品制造、赛事组织等。例如,英超联赛、安德玛等。

6. 数字内容产业:这类产业涉及互联网平台、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等领域,为用户提供各种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例如,优酷土豆、腾讯视频等。

7. 影视投资与融资:这类企业主要从事影视项目的投资和融资业务,支持影视产业的发展。例如,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文化产业基金等。

这些分类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文化娱乐产业的边界可能会不断扩展和调整。

五、文化娱乐管理条例?

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 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商投资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娱乐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经营

第十三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五条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七条 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 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第二十六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带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第二十八条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并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第三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五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六条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一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二条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二)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六、文化娱乐项目如何申办?

前景可以,注意卫生清洁,设备维护,做好安全防护,前期投入较大,但回本较快,一般不超一年。开儿童乐园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儿童乐园属于娱乐体验行业,因此,首先要到当地市、县或区级文化部门申请《娱乐经营许可证》。

2、到公安局消防大队办理《消防检查合格证》,正规的儿童乐园应该设立在一楼至三楼,因为若设于地下负一层及三层以上,发生火灾等意外事件小朋友不易逃生,存在安全隐患。2、准备好以上两证的正本和复印件、个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若是租赁的场地需要提供租凭合同和复印件,在当地工商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国税和地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需要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文件、租凭合同、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5、到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室内儿童乐园是聚集人气的场所,建议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备案,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只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成年人、智力正常),就能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此外,没有其他特别要求。投资儿童乐园需要多少预算?1、儿童乐园投入资金:资金多少一方面视经营场地的大小而定,另一方面要根据乐园所选项目和设备数量来定,一般来说,开一家高端热门的儿童乐园品牌项目在10-30万元之间。2、场地租金:租儿童乐园场地大概70-200元/平方米,以100平方米的儿童乐园场地为例,场地费用大概每个月7,000元左右,商场的租金一般是20-30万元/年。3、另外,装修、水电费、员工薪资待遇等各项费用都需提前规划。4、活动设计、策划、推广等开业经费,最好开业后1-3个月内的活动全部在开业前筹备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问题。

七、文化娱乐项目都有哪些?

1.运动保健型:运动保健型项目是在室内休闲娱乐提出来之后被引入到这个行业中的,休闲娱乐项目主要特点是以健身为主,活动项目主要包括各种球类(乒乓球、保龄球、壁球、沙弧球、台球)、游泳池、健身房、桑拿、洗浴、美容美发、足道按摩、水疗SPA等,如经济型酒店。

2、游乐刺激型:主要娱乐方式包括酒吧、量贩式KTV、舞厅、电子游戏室、激光靶场、激光狩猎、游戏大炮、射箭、室内水上游乐中心等。

3、观赏体验型:观赏体验型项目是以影视播映、歌舞文艺表演及其他表演等视听欣赏为主的休闲娱乐项目,主要休闲方式包括在酒店设立影视厅,播放诸如环幕电影、动感电影、水幕电影等,音乐厅,剧院等。

4、文化休闲型:文化休闲型项目主要是针对具有一定文化品味的群体而设置,因此酒店的整体环境氛围设计要求相对安静、闲适、文化气息浓厚,主要活动内容包括书吧、茶馆、水吧、咖啡厅、陶吧、工艺自助吧、网吧、玩具吧等。

八、文化娱乐申请怎么写?

首先个人资料,公司名称,员工等。

九、文化娱乐公司有哪些?

1.华谊兄弟传媒集团

简介:由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创办,2009年上市,股东包括著名导演冯小刚,顶级网络巨头腾讯公司及阿里巴巴等,拥有最强护盾!(按照娱乐圈新级制,华谊兄弟为S级公司)

2.天娱传媒有限公司

简介:由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全资控股的传媒公司,公司在上海注册,还在香港、长沙、北京、吉隆坡等城市和地区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业务遍及世界各地。拥有超级女声,快乐女声,快男等栏目品牌!(按照娱乐圈新级制,天娱传媒为S级公司)

3.英皇娱乐集团

简介:涉及的产业领域较广,目前已发展成为涉足地产、酒店、金融、娱乐、电影、出版印刷、饮食及零售的多元化的大型集团。旗下坐拥超过75%的香港歌手!(按照娱乐圈新级制,英皇娱乐为S级公司)

4.亚洲华纳音乐

简介:华纳集团亚洲运营中心,曾于90年代中后期并购台湾著名本土唱片公司飞碟唱片而进入华语市场,现华语区旗下知名艺人有:蔡依林、林俊杰、吴克群、萧敬腾、乔任梁、李荣浩、郭采洁等,组合:飞儿乐团、东城卫等。2014年4月29日,华纳并购大中华地区最成功的独立唱片公司之一——金牌大风唱片。(按照娱乐圈新级制,华纳音乐为S级公司)

5.蝎子传媒集团

简介:蝎子传媒由陈抒恩创办,另有简称为中国SM娱乐公司,来自于其英文全称的缩写。国际战略中心设在香港,国内运营中心设在北京,在武汉,上海,广州,新加坡,越南等地均有子公司,拥有亚洲人数最多的幕后运作部队小组,名为“黑鱼信息”娱乐工作组,该工作组人数为150人左右。

十、文化娱乐产业都有哪些?

文化娱乐产业涉及到影视娱乐、音乐、游戏、艺术、出版、传媒等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娱乐消费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这些领域的快速发展也反映了人们对娱乐、文化、艺术等方面需求的增长。其中,影视娱乐产业包括电影、电视、网络影视等;音乐产业包括演唱会、音乐节、唱片、数字音乐等;游戏产业包括电子游戏、手游、页游等;艺术产业涵盖美术、书法、雕塑、摄影等;出版产业包括图书、报纸、杂志、电子书等;传媒产业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这些产业不仅涉及到文化娱乐消费,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产生着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