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存款规定?

133 2024-12-20 05:19

一、互联网存款规定?

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准入规定?

总则

1.为规范网络借贷行业,明确网络借贷行业作为中介服务机构的本质属性和各类业务活动的规范边界范围,按照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2.释义:网络借贷是通过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为资金的投资方(出借人)与资金的需求方(借款人)建立直接借贷关系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作为中介机构,为借贷活动提供信息发布、风险评估、信用咨询、交易管理、客户服务,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服务以获得服务费。

3.本标准制订的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自2013年以来发表的关于网络借贷的政策指导意见。

4.本标准制订的目的:依据本标准要求“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简称联盟)成员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严格规范网络借贷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5.本标准由联盟提出并组织起草,适用于联盟成员单位。

6.本标准上报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备案。

7.本标准于2013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

第一章:运营持续性要求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发布、风险评估、信用咨询、交易管理、客户服务等咨询服务,且上述服务不以借贷关系的建立而结束。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符合持续性运营的要求。

2.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根据当前的业务规模,保证充分的运营条件(包括平台的运营资金、运营团队、运营支持等),保证平台继续运营至所有借贷关系结束。

3.联盟积极筹备并参与建立网络借贷服务机构破产隔离机制。

第二章:高层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管应当向联盟进行报备,备案内容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从业经历等。

2.网络借贷服务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管中至少应有三名具备从事金融、法律、会计行业五年及以上的从业经验;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中负责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高管必须具备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的管理经验;

4.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无银行信贷严重逾期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无因违法违规或违纪被解除职务的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无因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等);

5.联盟积极筹备并推进网络借贷行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任职资格考试。

第三章:经营条件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有与业务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业务处理的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具备灾难恢复处理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客户申请资料、客户信用评估资料、借贷两端客户匹配信息等记录、客户借贷及还款资料等,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应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五年,其相关电子资料应永久保存。

4.如客户涉及反洗钱调查,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五年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应将其相关资料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第四章:经营规范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

2.公司必须建立自有资金与出借人资金隔离制度,出借资金由第三方账户管理,公司不得利用任何方式挪用出借人资金。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必须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建立直接对应的借贷关系,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不得在匹配借贷关系之前获取并归集出借资金,不得以期限错配的方式设立资金池。网络借贷服务机构的股东或工作人员不得以期限错配为目的参与债权投资。

4.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不得虚构债权或篡改借贷信息。

5.网络借贷服务机构的经营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确保出借人和借款人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借金额、借款金额、期限、费率、回报、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在合同中载明。

第五章:风险防范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需要建立规范、标准、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操作流程,严格防范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控制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

2.为了维护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仅限于从事金融信息服务业务,不得直接参与借贷行为。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建立第三方资金管理机制,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第三方支付等法定机构合作。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名下的银行帐户,或其实际控制人的银行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归集客户出借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支付等法定机构管理的出借人资金。

4.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鼓励出借人通过“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以充分体现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5.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采用统一的风险评估指标发布逾期风险信息。联盟设立统一的对外发布的统计口径:90天以上逾期率,计算公式为:当前已经逾期90天以上的借款账户的未还本金总额/120天以前开户的账户的借款合同总额。逾期风险信息须每季度向联盟报备,并至少每半年通过联盟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向出借人公开。

第六章:信息披露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每年必须接受联盟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同意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全部交易数据进行抽查,并为其访问平台的真实交易数据提供便利。审计结果须按联盟要求进行公示。

2.网络借贷服务机构须将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股东基本信息及组织管理结构、基本业务模式)、平台运营情况(运营时间、平台收费标准、运营模式)、基本业务数据(平台交易额、累计用户数、平均单笔借款金额、出借人收益情况)、平台上交易的风险指标(90天以上逾期率)等方面的信息上报至联盟。如有变更,须在30天内将变更信息上报联盟。上报信息仅作为联盟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公示使用。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内容无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七章出借人权益保护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确保向出借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该真实、客观地提示网络借贷投资的风险,网络借贷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以平台名义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保息,提示出借人小额分散的投资策略,在出借合同中明确、清晰地阐述双方权利义务,不误导出借人作出出借判断。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应该保证出借人的投资自由,并为出借人的有效投资提供便利。

第八章:征信报告

1.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与至少一家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具备个人、企业征信合法资质的征信机构开展基于数据报送的合作。

2.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完整、准确地向征信机构报送网络借贷业务数据,从逾期信息逐渐过渡到全量数据的报送,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借贷借款人主体基本信息、贷款开立信息、贷款还款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等。

3.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主动及时(至少每月一次)提供增量业务数据。

4.网络借贷服务机构须保证提供给征信机构的信息与本机构掌握的业务数据准确一致。

5.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必须合法、合规地查询信用报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必须经过信息主体的直接授权,查询用途必须与网络借贷服务机构业务直接相关。

三、互联网九不准规定?

互联网法规“九不准”: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互联网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自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此次《规定》共计29条。其中在许可方面,《规定》指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五、互联网合规规定?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合规管理,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二、保证公平竞争等市场原则,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实施“二选一”经营行为。

  三、依法经营,不实施垄断协议,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四、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依照法律诚信经营,严禁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规范本单位广告活动,不发布违法广告。

  七、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严格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八、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

  九、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除正常经营行为必须外,不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和滥用个人信息。

六、互联网群组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第五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七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第八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和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设置和显示唯一群组识别编码,对成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群组要设置群信息页面,注明群组名称、人数、类别等基本信息。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真实身份、信用等级等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标注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员群内身份信息。

第九条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第十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限制群组服务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七、国家病假工资规定

国家病假工资规定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而无法正常工作所请的假期。对于许多员工来说,病假是必要的,因为它给予员工在病情不适时恢复的时间和空间。然而,对于员工来说,了解国家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介绍中国国家病假工资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帮助雇主和员工更好地了解和适用相关规定。

中国劳动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雇主应当支付员工在因病不能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具体来说,雇主应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80%的工资待遇,但是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员工请病假累计超过规定年限的,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属于工伤或职业病,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雇主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雇主和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针对员工特殊情况进行个别化的规定。因此,雇主和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比例和核算方式。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进行明确约定,那么雇主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即便劳动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高于法定标准,但雇主在付款时仍然应遵守法定的最低标准。

病假工资支付的程序和要求

雇主在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时,应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 雇主应及时向员工了解其病情,并要求员工提供病假证明或医院证明。
  2. 员工应尽快向雇主提供相关证明。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提供有关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等。
  3. 雇主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标准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可以选择直接发放工资,或在员工复工后补发。

雇主在支付病假工资时,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医疗费用发票或其他相关费用凭证,以确保支付的病假工资符合事实和合法性。

病假期间的相关权益保障

在员工请病假期间,员工依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员工请假期间依然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权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若因工负伤或职业病,需要停工休养,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并按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员工请病假期间,不能因病无法工作而导致失去其他相关权益,雇主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保障。

总之,了解国家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对于雇主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雇主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员工也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和凭证。只有通过双方共同的努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八、国家降薪规定?

国家并没有直接规定个人工资降低的具体标准和幅度。个人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的,并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未经个人同意擅自降低个人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行为,个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国家政策调整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员工工资水平,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与员工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用人单位的决定,也与个人的工作表现、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有关。建议个人在工作中积极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争取更好的薪资待遇。

九、国家装修规定?

1、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开工申报与监督、委托与承接、竣工验收与保修、室内环境质量,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住宅装饰装修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系统地阐述了装修人、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管理单位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如何控制?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由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在签订书面合同中约定,同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企业要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负责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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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如何保修?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要出具质量保修书。对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应当向装修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室内环境质量如何控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房屋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4、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装修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只是很多有关装修管理法规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的行业装修管理法规,在保护在装修过程中各方面的利益,公正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大家在装修中也需要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学习。

十、国家打井规定?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打井需要报批,领到地下水取水许可证以后才能打井,打井后要按照批准的量抽取地下水,如果超过了,可能也要被处罚。不只地下水如此,企业单位大量抽取江河湖海的水也是要取水许可证的。当然了,个人取一点少量水是不受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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