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安全榜(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

虚拟屋 2022-12-17 16:33 编辑:admin 133阅读

1.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法律风险、监管风险、交易风险、技术风险、认知风险等类型

2.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的表现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1.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依托功能强大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具有松散、匿名、自由等特点,互联网的安全漏洞往往给互联网金融带来难以估量的安全风险。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神出鬼没难以预期的电脑黑客,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制度和种种不成熟的身份识别技术和秘钥技术等一些列因素共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使得大量的私人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被泄露出来,用于非法用途,给社会秩序带来混乱,给个人隐私带来风险。此外,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晚、基础薄弱,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大量借鉴了国外技术经验,同时也大量直接引进了国外的互联网金融软件系统。这样一来,就等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命脉握于外人之手,缺乏互联网金融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就缺乏互联网金融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没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必然不堪一击。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虚拟化的金融系统可以利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发生联系,这使金融机构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取观望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正常存在的一种风险类型,银行的流动性来自于银行存款和贷款,一旦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贷款所需,就产生了流动性的不足,这种流动性不足根源于银行偿还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数量的难以预期。银行流动性直接关乎银行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货币流通的缓慢甚至停滞,严重时有可能导致银行的倒闭。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网络金融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而导致的交易风险。互联网是一个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跨国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制度和法律规定的差异,互联网交易双方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很难达到完全一致,这就加剧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违规违法几率,从而诱发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刚刚起步,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如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在采用bis后,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使交易者面临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严重威胁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纵深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诸多风险,我们要做好完全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定义及常用方法如下: 一、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 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即,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二、常用方法: 1、风险因素分析法 其一般思路是:调查风险源→识别风险转化条件→确定转化条件是否具备→估计风险发生的后果→风险评价。2、模糊综合评价法 3、内部控制评价法 内部控制评价法是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结构的评价而确定审计风险的一种方法。4、分析性复核法 分析性复核法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主要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以推测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可能性。5、定性风险评价法 定性风险评价法是指那些通过观察、调查与分析,并借助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专业标准和判断等能对审计风险进行定性评估的方法。6、风险率风险评价法 风险率风险评价法是定量风险评价法中的一种。三、任务: 1、确定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 2、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 3、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4、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 5、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 6、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4. 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风险

没有风险,它是正规的金融平台,下载注册没问题。

京东金融是京东旗下产品,京东金融于2016年3月上市,主要为信用良好的用户量身定制的现金借款服务,最高可支持提现额度20万元。京东金条具有在线贷、无抵押、实时批、到账快的特点,在场景使用上的延伸,也可以满足用户各类场景下的现金需求。

5.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

一、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据了解,大部分想要接触互联网金融的人,几乎都是看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相对其他方式较高,却容易忽视风险问题。对于每一位投资人来说,理财最应该放到第一位的就是安全性,第二才考虑收益问题。

二、选择平台很重要

如今,互联网金融平台种类繁多,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是投资的第一步。 对此,许多刚接触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菜鸟表示非常困惑。其实,只需要从平台的投向、运作模式等方面考虑。

三、小额分散投资

俗话说“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在投资时,小额分散一定是最保险的做法。这一点对投资人来说如此,对互联网理财平台本身也要如此。

四、公开透明的产品

选择安全透明的平台之后,投资者还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此时,一款时刻能够查询运作情况和随时能够赎回的产品就比较适合投资。

6.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事件

互联网消费金融,实际上就是信用贷款业务,主要运用于人们的日常消费中。就最近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形势可以看出,该项业务的本质是以消费为目的,信贷期限一般是1到2个月,金额通常在20万以下,可分为现金贷与消费贷两种。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契机,大众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信贷需求水平也随之上涨。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互联网消费金融还存在着一些风险,需要找到科学的方式进行监控和管理。

7. 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

连自己WiFi老提示手机系统内装了腾讯手机管家了,如果你连接的WIFI没有密码,那该软件是会有相应的安全提示的,但这不会影响你正常使用的,而且你只要将该WIFI信号加为可信后,下次就不会再有此类提示了。手机连接wifi的方法是:

1.打开手机进入主菜单页面。

2.找到“设置”按钮,点击进入。

3.在设置菜单中找到“WLAN”点击进入。

4.点击“WLAN设置”页面右上角的“关闭/打开”按钮,点击打开“WLAN”。

5.点击打开以后在“WLAN设置”设置页面会出现很多的无线网名称,找到自己的无线网点击进入。

6.输入无线路由的密码,如果不知道的话,按照无线路由器后面提供的网址,登录进行设置,即可打开无线网络

8.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经过多轮的业内征求意见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的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至6月9日。

  助贷、联合贷款等互联网贷款是近年来银行业兴起的新型贷款方式,银行通常与互联网平台、小贷公司等外部机构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手段实现贷款的纯线上审核、放贷等。

  不过,作为新兴的贷款类型,互联网贷款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隐患。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称,与传统线下贷款模式相比,互联网贷款具有依托大数据和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无人工或极少人工干预、极速审批放贷等特点,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手段、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贷款业务也暴露出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充分、资金用途监测不到位等问题和风险隐患。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快速发展,各类商业银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现行相关管理办法未完全覆盖上述问题,且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对客户进行线上认证,实际上已突破了面谈面签和实地调查等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补齐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

  实际上,该文件此前已在业内小范围征求过意见,相比于前期业内流传的版本,《办法》稍作修改,主要变化表现在对个人消费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的调整,互联网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不设定具体场景要求等。

  例如,《办法》指出,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这与此前业内流传的征求意见稿版本稍有不同,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从30万降到20万。

  《办法》还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用途管理。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购房或偿还住房抵押贷款、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此外,在过渡期安排方面,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为《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

9.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分析

入职的背景金融风险核实调查,是一定会查网贷情况,一个员工如果被查出有借网贷,那么通过背调的几率比较低。

毕竟没有企业不担心,录用该求职者之后,该员工还不上钱,最后被高利贷打手找上公司,给公司惹来麻烦。

开公司就是要一个和气,一个稳定,如果经常有混社会的人来企业找麻烦,那么企业如何正常平稳的运营呢?

10. 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大

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现状数据分析和互联网企业发展的痛点和风险在哪里?

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已经如火如荼。

(1)、互联网各行业各企业发展的热火朝天。CNNIC数据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在 2015 年底达到 6.88 亿人,普及率达 50.3%;手 机上网使用率(手机网民数与网民总数之比)为 90.1%,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较为可观。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铺设逐年完善,两项数据近两年增速有所放缓。互联网总体普及率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互联网普及率的提升,将有利于互联网金融活动突破时间、空间限制,逐层渗透;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各行业发展得热火朝天的原因之一。20下图展示了当前互联网金融个行业的发展进度。

互联网金融以一种“非抵押、低成本、便捷”的信贷模式迅速占领市场,实现了快速崛起和超常规增长。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P2P网贷行业除港澳台地区外,正常运营平台共计2593家,环比2014年大幅飙升达64.63%。2015年新上线平台全年新增1917家,平均每月新上线159家平台。而对比前几年的平台数量,尽管平台数量的增速出现逐年趋缓,但行业运营平台总量依然呈快速增长态势。近几年P2P行业成交情况—历史累计成交额达1.36万亿,2016至2017年2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为1130.09亿元,较上月(20170年1月)环比下降了13.33%,是2015年2月成交量的 3.37倍。这以上的数据都显示出了“平台数量依旧增长、累计成交突破万亿、投资金额逐步上升、平台融资创新高、行业分化初显端倪”的现状。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优点,使得该行业发展得如此迅猛。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为:信息化大幅降低成本、大数据大幅提高效率、服务对象扩展至传统金融盲区。

(2)、问题平台不断出现

        自从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就成为社会尤其是经济界最为关注的热点。当前我们也看到在互联网金融这一块,一方面行业发展如火如荼,一方面又因良莠不齐的发展现状面临史上最严峻的舆论监督和生存环境考验。尤其是2015年,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云谲波诡,负面风波持续不断,令人产生困惑和质疑。2015年新增问题平台全年新增917家爆雷平台,仅西藏一片净土,山东是重灾区。2015年全年,国内P2P网贷行业共计新增问题平台917家,其中6月份新增125家为年内最高,10月份新增50家为年内最低,包括6、7、12月份,全年有3个月份新增问题平台数超过百家。全年平均每月新增76 家问题平台。全年爆出的问题平台广泛分布于全国29个省市,在不考虑港澳台地区的情况下,目前青海尚未统计,存在P2P网贷运营平台的地区中仅西藏幸免于难,而西藏至今也仅有1家P2P平台,可谓是国内网贷发展中唯一的一片净土。2015年P2P网贷行业爆雷的基调,总体来看依然以跑路为最主要形态,全年跑路平台共计501家,占比超过5成。其次是提现困难平台,共有259家平台占比28%,145家平台清盘停业,占比16%,另外有12家平台被经侦介入调查,占比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年P2P网贷行业累计新增问题平台达917家,整个行业历史累计问题平台为1284家,其中2015年占比高达71.42%。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及之前仅有92家问题平台,2014年大幅增至275家,直至2015年落幕,全年新增917家问题平台,数量较2014年增长更是超过3倍有余。

       去年底以e租宝、大大集团等负面事件接连被曝为标志,再到今年3月9日,《叶问3》发行方上海快鹿集团被揭票房造假,而牵连出旗下P2P平台金鹿财行,自我担保,在自己平台里“绕圈”重大风险隐患。可以看出平台问题的严重性。这些问题平台逐渐被爆出,我们也知道我们进入了行业的困境: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完善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一、互联网分类监管是否科学性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痛点之一。

        有权威人士指出,假如说2013年可以被看作“互联网金融元年”的话,那么2016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元年”。早在2016年之前,就有源于行业首个纲要性监管文件出台, 明确定义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对各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了划分。正如业界观点所云,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金融,在通过信息技术重构金融逻辑的同时,忽视了传统金融行业长期以来建立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在泡沫推升至高位之前,监管层需要对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包括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互联网化进行思考和决策。进一步说,互联网金融的顶层设计,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包括混业趋下的准入制度、市场经营主体、投资者构成等等要素,都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重新定义。上述的文件并非就说明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经落实到位,由频频发生的问题平台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监管方面依然还不够完善,需出台更多制度去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方面。结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近两年来发布的相关规定,我们最终读到一个中观、审慎的价值评判标准。市场普遍将指导意见解读为正面引导,而我们同时也应看到,监管层在肯定新金融业态的同时,重申了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地位。

        互联网金融企业乱象表现在,一些从业者借用互联网金融的名义进行监管套利,败坏了行业在投资者心中的名誉。”只有在资金存管、信息披露、牌照获取等合规化领域做得好的企业才能获得壮大空间,以获客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1.0时代宣告结束,未来行业发展重心将集中在技术和大数据等应用领域。

         分类监管、明确准入边界和业务管理条款,缩小了制度套利的空间;信息中介虽不实行牌照制度,却需要按照严格的金融标准来定位自身。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仍存在较大的监管真空,指导意见的问世,至少令其就此告别蛮荒之路,风险管控变得有据可依。从两会传递出的信息来看,从上,整治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将是2016年的重心。往下,企业自律和创新将是最优出路。

       二是,互联网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在过往的两年,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最核心的就是风险控制,这是行业长久健康发展的根本。决策层或许一方面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活力,对消费的带动作用,以及在普惠金融上的价值;同时行业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也让监管和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重点关注。许多不具备风险管控能力,也不是普惠大众的平台混入队伍,导致行业的声誉受损。规范发展的提出,也意味着行业企业将面对从无门槛到有相当监管和合规要求的门槛的转变,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平台将退出这个市场。问题平台的出现也显现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很多企业对风险控制还不了解,导致了可能会使企业出现一些问题。实操过程中的风控难度也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平台无畏前行的阻拦。这一方面缘于经济下行导致商业银行不良率攀升,资产质量下降,小微企业债务风险不断累积,成为信用风险高发区;另一方面,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并不具备风险管 控能力,基于大数据的风控模式是否足够成熟,都有待验证。

        过去一年中,商业银行不良率由 1.25%上升至 1.69%,关注类贷款和逾期贷款也有所 抬头,预计未来一年不良贷款将维持快速增势。经济转型周期中,小微企业盈利不稳定性更强,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这些企业之间存在联保互保的情况,单个风险点的爆发可能 引发裙带效应。对于积极开展小微融资业务的互联网平台而言,资产端的风险管理难度不容小觑,一些基于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互联网平台,事实上是将风险极大的地下市场带到线 上,把未经验明风险的资产以“众包”形式卖给了投资者。

三、互联网金融企业法律风险。

在诸多的法律风险中,容易涉嫌非法集资是最大的风险。无论是异化了的P2P网络借贷融资还是互联网公众小额集资形式其运营缺乏法律依据,现有的制度没有明确其性质而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现实中也出现了许多假借P2P网络平台而进行非法集资的事件,如天力贷案、郑旭东案、网赢天下倒闭事件等。淘宝上也先后出现过公开销售未上市公司股份和PE基金份额的事件。由于其向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公开推荐、发行证券且未经审批,按照证券法两者都已构成“非法证券活动”,均被证监会叫停。除此之外,法律风险还体现在利用互联网金融从事洗钱活动、个人信息的泄露、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经营者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虚假融资而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等刑事法律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企业市场、信用风险。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异常火热但细分各种业态的市场成熟度却参差不齐,例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行业中的布局已经呈现雏形,出现了“精耕细作”的情景;P2P网络借款平台则依然在“跑马圈地”;以阿里小贷为代表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各自依靠集团公司的电商平台,相互之间的竞争似乎并不激烈。同业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与面对市场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并存。在信用比较缺失的背景下,也面临着筹资人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获取资金、违规、违法使用贷款资金导致无力还款等风险。而造成违约或者恶意拖延之后,由于交易各方各处异地、诉讼成本高企等各种因素,也难以对违约人构成实质性惩处。热议的多数互联网理财产品利用的是同业存款市场和一般存款市场利率价格之差,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以及涌入资金增加摊薄收益,产品盈利空间将逐渐缩小。银行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巨大差别是货币基金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其也仍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五、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指公司内部治理不到位、程序与治理流程不完善、人员的失误或舞弊、系统的失灵或缺陷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兼具金融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风险要素。一方面可能客户不熟悉、过量客户的网站访问等原因而造成风险。另一方面可能是来自互联网金融安全系统及其产品的设计缺陷等因素,或者内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而造成较大的风险。2013年8月发生的“光大乌龙指”事件,彰显了认识这一风险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行业而言更是如此。

上述的分析仅仅是当互联网金融唯企业初步发展阶段所存在的风险,更多潜在的风险也会随着其进一步成长逐渐暴露出来。互联网金融已经具有了引发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例如依托于第三方网络支付的货币市场基金,在短短的几个月内用户便超过了8000万,而该货币基金一旦产生基金份额赎回的障碍,就有极大的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乃至社会群体性事件。金融风险的累积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并加以化解,则不可避免的出现金融危机。而且近年来,许多犯罪分子借互联网金融之名实施犯罪行为,尤其是非法集资行为持续高发。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持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和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六、用“互联网+”思维解决企业融资痛点是一个趋势。互联网+“不是一个新词,不管加不加,互联网都在那里,传统企业唯有拥抱,才能亲身体验它带给企业的巨变,互联网+”的概念,马化腾的理解是“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对传统企业来说,应该感谢这个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最大价值就是连接,将企业与用户拉到了同一水平线上,企业和用户不再需要跨越维度的沟通,互联网也给了企业与消费者更加高效更加低成本的连接机会,它规避了传统商业社会以空间为纽带对于资源的损耗和低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