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化系统

虚拟屋 2023-07-25 13:58 编辑:admin 224阅读

一、地理信息化系统

一、制信息争夺战:即运用多种手段以夺取一定时空范围内战场信息控制权为目的的作战。

二、网络中心战:网络中心战是利用通信系统和计算机系统组成信息栅网,把地理上分散部署在陆海空天的各种侦察探测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和打击武器系统有机的、一体化的连接起来,形成快速反应的、统一高效的作战体系。

三、电子战:电子战是指为消弱、破坏敌方电子设备的使用效能和保护已方电子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主要包括电子侦察、电子进攻和电子防御三部分。

四、计算机战:计算机是信息系统的基础和平台,在信息系统中具有核心地位。计算机战是指利用计算机开展的以信息系统为主要目标的作战形式。

五、舆论战:舆论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舆论战是指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安全战略、以综合国力为基础,通过系统运用传播学、舆论学、心理学等学科原理,利用各种传媒,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渗透,从而影响公众信念、意见、情绪和态度,有效控制舆论态势,争取舆论强势的政治战样式;狭义的舆论战一般是指战时新闻舆论战,即交战双方纵使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传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向受众传输有利于已方作战的信息,达到鼓舞已方军民战斗热情,瓦解敌方战斗意志,引导国际舆论,争取广泛支持的目的。

六、心理战:所谓心理战是指在战争中应用心理学原理,通过多种手段对人的心理施加刺激和影响,促使战争向着有利于已方而不利于敌方发展的作战样式。

七、精确战:精确战是指使用精确制导武器打击敌方目标的作战行动。

八、特种战:特种战是相对常规作战而言的,由特种部队或者临时赋予任务的部队担负,为达成特定目标的作战。

九、太空战:太空战是以火力硬摧毁和电磁干扰压制为主要手段,以敌方太空武器装备为主要攻击目标,主要在外层空间进行的作战行动,其目的是夺取制太空权。

十、指挥中枢瘫痪战:即在信息化战争的战场环境中,以指挥决策者为主体,为破坏和瘫痪敌战场认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指挥控制系统为主要作战目标,综合运用经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武器装备、作战系统和作战手段,剥夺敌战场信息获取权、控制权和使用权,使敌决策者和指挥机关难以定下正确的决心和进行有效的指挥作战。

十一、战争潜力消弱战:战争潜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或政治集团通过动员能够用于扩充武装力量,满足战争需要的一切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总称。

十二、战争结构破坏战:即着眼战争全局,综合运用各种作战方法和手段,从破坏敌维系整体作战能力的系统和联系着手,通过设谋用巧、避实就虚,打击敌作战协调行动的关节,造成敌作战力量结构的紊乱和作战行动程序的脱节,致使敌整体作战能力迅速降低,进行集中力量各个击破,达到瓦解、歼敌的目的。

二、地理信息安全防控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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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理信息系统官网

用GIS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个获取、存储、编辑、处理、分析和显示地理数据的空间信息系统,其核心是用计算机来处理和分析地理信息。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技术是一类军民两用技术,不仅应用于军事领域、资源调查、环境评估等方面,也应用于地域规划,公共设施管理、交通、电信、城市建设、能源、电力、农业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比如,基于GIS平台的120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就可以利用GIS技术定位呼救点,自动标注发病地点以及会面地点,并按照距离远近推荐5个就诊医院。专家指出,世界上75%到80%的信息都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作为“数字地球”的骨架支撑技术之一,地理信息系统关系到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目前GIS软件在国际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如日本的GIS市场已经达到了数百亿美元。在我国,从事GIS软件和应用开发的企业超过了1000家,包括软件、硬件、培训、教育等在内,GIS市场也可以达到百亿元之巨。国内的重要的软件就是超图公司的SurperMap、中地数码的MapGIS软件和武大吉奥的GeoStar。作为国内GIS软件厂商在中国市场份额最高的企业,中科院旗下的北京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仅彻底打破了国外软件一统江山的尴尬局面,还成功进入日本、韩国、印度、美国、法国、意大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开创了中国GIS软件国际化的先河。

四、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ArcGIS 10.8版本好用,非常的不错。因为它是目前功能最为完善、性能最为稳定的专业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平台之一,也是最庞大的GIS软件。

五、地理信息安全监管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指出,示范区申报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包括经过地理标志认定、具有产业优势、规范诚信守法、有持续政策保障。示范区内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知名度高,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高年销售额或出口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

此外,示范区内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应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示范区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示范区申报通知,每年组织1次示范区建设申报评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申报单位,填写《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书》,并报省级知识产权局。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示范区申请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