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党委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虚拟屋 2022-12-19 16:48 编辑:admin 214阅读

1. 党委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国家电网三杜绝三防范指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严格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严格防范重特大火灾、严格防范恶性误操作。

电网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可以分为降低风险概率、减轻风险后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降低风险概率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隐患排查、组织设备特巡、精心挑选作业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加强设备技术监督管理。减轻风险后果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移负荷、调整运行方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

2. 党委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一是应急预案制度,二是应急演练制度,三是应急救援队伍制度,四是应急储备制度,五是应急值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安全生产事关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健全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公示制度。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全面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为推进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网络风险的责任体系,结合《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省委网信办研究制定了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目前,相关文件已印发实施。

  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网信工作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网络运营者在维护网络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细化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了未能正确履行网络安全工作职责的问责情形、问责原则和问责程序,同时对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和绩效审计提出要求。实施细则为各地各部门推进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对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推动形成网络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挥重要作用。

  为推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省委网信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部门会商研判、工作报告、考核审计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落实,切实筑牢全省网络安全屏障,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提供更加坚强的网络安全保障。

4. 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全文

消防安全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安全性能,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公共场所管理,火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各个区域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消防安全宣传记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等,还有火灾隐患整改复查情况。我们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工作计划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学校安全消防工作总结。 二.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自救、自护教育和培训。 三.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六.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七.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八.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九.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十.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学楼、财务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应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学校明确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器材、设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四.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七.学校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作为每次消防安全巡(检)查的重点,发出发现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普及师生消防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消防技能,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会议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计划、方案、措施,统筹协调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教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措施;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典型火灾案例。 2.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火灾危险及危害;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及意义;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知识方法;火场自护、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三.学校教导处做好消防安全教育与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与渗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课堂教学活动,每班每期不少于二课时。 四.学校少先队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板报等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每年一至二期(次)。 五.学校少先队、各班中队通过班(队)会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论坛、作文竞赛、办手抄报等活动,每年一次。 六.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队(站)参观体验。 七.学校每年由保卫科、后勤处、教导处、少先队联合组织开展全校性的“11·9”消防日活动,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防范、 应急处置演练等各项活动,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处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 八.学校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教职工会议、多功能室、微机室、仪器(广播)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和食堂等易燃部位管理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处理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九.学校选聘消防专业人员(官兵)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定期到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指导消防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十.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与义务消防队员,按照消防与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法规、知识、技能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学校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处分处罚。 十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十三.学校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各部门及个人必须积极参加和配合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对阻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者,依法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罚或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安全与正常备用或运行,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功能价值,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在上级相应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学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维修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器材配置、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修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所有室外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一维护、维修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损坏。 四、学校配置给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确保本部门各类设施完好、有效。 五.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消防值班人员)应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等异常情况、问题,即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维修措施,及时组织和委托具有维修、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新,并出具报告书。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七.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拦,或 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九.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应当收集、建立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配置时间、类型、数量、设置处所、检查维护、保养更新的详实档案资料,妥善存档备查。 十一.学校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它用、停用,一经发现,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处罚。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防范、控制用电用火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明确用电用火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校园用电用火安全管理。 二.学校电气、电热设备的购置、安装、线路敷设、维修,应选用合格产品、线材与安装、维修工具,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三.学校教学、办公、生活区用电应设置用电超载安全保险保护装置。 四.学校校园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维修和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进行设备、设施安装、维护施工或使用明火焚烧处理垃圾前,实施用电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向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申请报告,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电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用电动火施工。 五.学校校园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和维修施工,必须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部门或人员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六.学校教学、办公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电器(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及时报告学校组织人员扑救和处置。 七.学校任何部门(科室)和人员、校园内住户,均不得随意乱接乱搭超(高)负载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电所设备。 八.校园内使用电器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九.非特殊情况,学校任何部门(科室)和人员,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应有安全防范保障措施。 十.学校加强学生安全防火教育、管理,禁止学生玩耍易燃易爆玩具物品,禁止学生玩火。 十一.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定期加强校园使用电器(气)设备、线路安全及故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发生引发火灾,及时报告学校,首先切断电源,同时报告学校组织扑救。 十二.学校用电用火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违反本制度,对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防范、控制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明确教学、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 二.学校领取、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并事先向学校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三.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存放。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备设施,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存储处所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存放处所。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七.教学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必须当日领取当天使用,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八.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领取必须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禁止让学生代为领取。 九.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燃烧、爆炸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十二.对不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引发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建立、管理和建设,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应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学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快速、正确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学校按照消防安全防范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学校结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消防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测试考核。对获考核“优秀”的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不断总结学校义务消防队建设、管理经验,提高防火灭火、疏散救护实战能力和水平。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不断修订和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和强化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二.学校确定校园突发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各职能小组及人员组建和职责分工。 (一)学校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及职责:由学校部门成员组成,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灭火、疏散组织指挥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二)职能工作小组及职责: 1.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通讯网络维护人员组成。负责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 2.灭火行动组:由学校保卫科、后勤处部分成员和义务消防队成员组成。负责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与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疏散引导组:由教导处部分成员和各班主任组成。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正确疏散,帮助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 5.安全保卫科:由学校安全保卫科、学校保卫、保安、门卫、护校队人员 组成。负责维护火场秩序,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后勤处、财务室和部分教职工组成。负责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和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 三.学校根据校园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处所,确定学校火灾防范和消防演练的重点目标场所、部位。 四.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和修订校园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 五.学校定期经常强化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的宣传,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火灾防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七.学校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各职能小组及人员应自觉积极参加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严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安全演练结束,应将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时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或归回原位。 九.开展预案演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详实演练记录和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同时撰写演练简报上报主管部门。 十.通过预案演练,各职能部门、小组和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经验总结,表彰奖励先进事迹,进一步不断修订和完善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增强方案(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每个人做起,更从易匠社区的个人管理开始,便于平台将与您专业匹配的维修订单推送给你,订单来源于酒店、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物业等维修需求,易匠社区APP刚刚上线,诚邀您加入。

5. 党委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情况

1、假期风险评价控制:风险评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采用的一种技术手段,通过危险源的划分和预评价,找出各单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然后有的放失,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加以解决,从危险源源头上预以控制。

2、加强监督抓隐患整改: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保证措施,通过它可以对公司的安全决策监督实施,又能快速向公司决策层,反馈最新的安全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决断,其目的就是及时发现危害因素,快速消除安全隐患。

3、总结工作抓整改提高:通过阶段性的总结和评比找出差距,找出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做为下一阶段应解决的问题,达到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这个提高包括言论理念和行为意识,客观环境和管理技术。

4、更新理念抓积极因素:找准切入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长期细致的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思想的彻底转变,将安全预防工作的重点前移到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的环节上来。

5、落实责任抓网络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心工作,采取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划分,落实到边,和安全生产目标,逐层分解鉴定到底的方法,使各个体单位安全目标实现,便能确保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6. 党委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7. 党委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履行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节处于良好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从抓源头、控过程入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安全员的积极性,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及时检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主要措施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6项指标要求,立足公司实际,通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公司逐步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加强方针目标管理。每年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制订体现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根据责任制管理要求对目标进行纵横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跟踪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2、坚持加强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工作例会,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3、坚持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责任、职责和权利,建立完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定期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对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全面贯彻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获取,并及时转化为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检查、执行和评价,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基础档案资料、记录和台账。

5、及时满足安全生产所需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设立安全生产经费专用账户;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预算,按计划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有效配备各项装备设施。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审验和各级维护要求,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排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备设施齐全有效,加强对临近报废车辆的监管,并完善车辆和装备设施的基础档案。        7、坚持推进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加强对现有GPS监控、OA办公系统和场地监控等科技手段应用和管理,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开展科技攻关课题研究,逐步实现“科技强安”。        8、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每年制订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加强对老员工的再教育、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新技术新工艺投入使用前的专项教育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审,做好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9、坚持加强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相关方管理制度。各种标志标线醒目、清晰和准确;加强对驾驶员、车辆和途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资质达标、车辆技术状况完好、途中遵章行驶、依法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10、坚持加强危险源辩识与风险控制。建立危险源动态管理机制、危险源持续改进机制、危险源评审机制。对作业场所、岗位和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危险源辩识工作,完善防范和应急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建立危险源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定期监控和备案。        11、坚持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制订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按照“五到位”的原则进行治理和备案。        12、坚持加强职业健康建设。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检,按要求发放劳保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完善职工健康、宣传培训和用品发放等各项记录台账。        13、坚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承诺、印发安全知识手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总结交流活动,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举报,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丰富企业的安全文化。        14、坚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定期对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演练,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完善,报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相关协作单位,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5、迅速严格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完善事故档案和事故台账。        16、坚持做好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每年年终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和完善,稳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体现公司自身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盖章                                              XX年X月X日

8. 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实施办法

消防工作的任务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9. 党委 网络安全责任制

公司网络安全责任制

一、组织机构

1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就是信息安全得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得日常事务。

2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件,落实方针政策与制定总体策略等。职责主要包括: 根据国家与行业有关信息安全得政策、法律与法规,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 确定公司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3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信息安全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均由公司负责人担任.

4 信息安全工作组得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得决议,协调与规范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 2 ) 根据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得工作部署,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 3)组织对重大得信息安全工作制度与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订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4 ) 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与有关单位得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得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得执行;

(5 )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与安全风险得防范对策;

(6 )负责接受各单位得紧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得严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措施;

(7 )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 8 )跟踪先进得信息安全技术,组织信息安全知识得培训与宣传工作.

5 应急处理工作组得主要职责包括:

( 1 ) 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得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 2 ) 决定相应应急预案得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系统;

(3 ) 每年组织对信息安全应急策略与应急预案进行测试与演练。

6 公司应指定分管信息得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并配备信息安全技术人员,有条件得应设置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或办公室,对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与应急处理工作.

二、关键岗位及职责

1 设置信息系统得关键岗位并加强管理,配备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应用开发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安全保密管理员,要求五人各自独立。要害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与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 定.

2 系统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负责系统得运行管理,实施系统安全运行细则;

(2)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维护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3)认真记录系统安全事项,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4)对进行系统操作得其她人员予以安全监督。

3 网络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负责网络得运行管理,实施网络安全策略与安全运行细则;

(2)安全配置网络参数,严格控制网络用户访问权限,维护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3)监控网络关键设备、网络端口、网络物理线路,防范黑客入侵,及时向信息安全人员报告安全事件;

(4)对操作网络管理功能得其她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4 应用开发管理员主要职责有:

(1)负责在系统开发建设中,严格执行系统安全策略,保证系统安全功能得准确实现;

(2)系统投产运行前,完整移交系统相关得安全策略等资料;

(3)不得对系统设置“后门”;

(4)对系统核心技术保密等.

5 安全审计员负责对涉及系统安全得事件与各类操作人员得行为进行审计与监督,主要职能包括:

(1 )按操作员证书号进行审计;

(2) 按操作时间审计;

(3 )按操作类型审计;

(4 )事件类型进行审计;

(5) 日志管理等。

6 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密管理活动,主要职责有:

(1) 监视全网运行与安全告警信息

(2)网络审计信息得常规分析

(3)安全设备得常规设置与维护

( 4)执行应急中心制定得具体安全策略 (5)向应急管理机构与领导机构报告重大得网络安全事件 。

10. 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旅馆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2017-07-07 20:49 | #2楼

第一条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床位(床位城镇三十张、农村十张以上),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 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三)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准确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 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