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网络推广方案(p2p营销)

虚拟屋 2022-12-17 12:48 编辑:admin 281阅读

1. p2p营销

1、虚拟币:很多骗子都急于伪装成区块链来吸金,表面上看似虚拟资产,其实只是一文不值的传销币;

2、民族大业:这类比较高级,这类盘的操作者会对政策进换一种解释,进而对客户实施诈骗;

3、外汇、P2P理财:操盘手利用希望投资来改变生活的人对钱的欲望来进行诈骗,把投资人的钱悉数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4、众筹:这类盘的操作者主要利用负债者对还款的渴望来实施诈骗;

5、购物返利:这一类的资金盘主要都是电商模式,也有微商模式的,其以高额的返利来吸引消费者在APP消费,消费者可以使用返利积分来购买指定商品。

2. p2p营销项目分析

P2P互动营销,就是以覆盖在各地的渠道服务中心为节点,每个节点既是本地产品资源的提供者,又是本地渠道资源的提供者,各地的产品资源和渠道资源通过企赢网进行多点互通和对等共享,形成产品和渠道快速对接的营销渠道服务系统。

3. 销售p2p

如果是跑路,是触犯刑法的。 高管如果知情的,以及有实际参与的,是有联带责任的。

4. p2p营销策划方案

产生原因

  P2P意为Peer to Peer,即点对点交易,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基于互联网的直接交易。它的产生打破了传统金融中介银行的渠道垄断。由于我国民间小额融资需求旺盛,而老板姓各层次的理财市场空缺,而P2P正好撮合了这两个市场,因此获得高速发展。

  但是P2P没有解决贷款的核心问题——信息不对称,因此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不断积聚。

主要模式

1.纯线上模式(无抵押无担保)

  这种方式从线上获取项目资源、线上审核,贷后有条件保障计划,鼓励投资者自主分散投资控制风险。比如拍拍贷,中国第一个在线的P2P平台,拍拍贷的本金保障计划要求投资者必须成功投资50个以上借款列表等,才可以用平台自有资金进行保障。

优缺点:这种模式是海外P2P的主流模式,国内较少。优缺点是平台承担的风险小,但由于不受约束,总体违约率较高。

代表公司:Lendingclub、拍拍贷

2.线下项目线上成交(有担保或抵押模式)

  这种模式在互联网上获取资金,线下用传统方式获取和审批项目,平台或外部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这是国内互联网信贷最主流的方式,其本质是线上投资人和小贷公司的匹配,是中小额理财市场与小贷市场对接。P2P平台通过计提准备金提供本金保障计划,通过自有的担保公司或者合作的机构方为借款提供一定担保。

优缺点:平台有背书,一旦借款人违约,平台(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代偿(部分补偿)。所以个体风险低,平台系统性风险大。

代表公司:陆金所、人人贷

3.债权转让交易模式

  这种模式以债券转让交易模式为主。出借人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组合,打包成固定收益产品,销售给多个理财客户。

优缺点:通过平台力量控制风险,小额出借人不用承担过多风险,但同时也不了解借款项目的真实情况,信息不透明。

代表公司:宜信

发展历程

1.第一阶段:2017-2012年(初始发展)

  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主要是借鉴Lending Club模式,借款人在平台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进行审核后给予一定额度,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但由于我国公民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平台与平台之间缺乏沟通和联系,随之出现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网络贷款平台同时进行信用借贷的问题。

2.第二阶段:2012-2013年(快速扩张)

  一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的创业者尝试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当时一套成熟的网络软件平台模板大概10万元左右,弥补了网贷平台技术上的缺陷。因此,国内网贷平台从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这时主要采取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这个阶段的P2P平台业务基本真实,风险可控。但也有一些平台在经营上管理粗放、欠缺风控,玩资金游戏。

3.第三阶段:2013-2014年(爆发性增长)

  第二阶段的P2P企业盈利良好,引起市场高度关注。国内网贷平台从240家增加到600-800家。这一阶段平台的共同特点是以年利息15%-25%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资人,风险开始有所聚集。

驱动因素

  P2P爆发有正面的因素,也有非持续性的因素。正面的因素有民间融资需求巨大、投资需求巨大、互联网对传统渠道替代、互联网贷款产品的创新。非持续性的因素有监管空白背景下的高额利润、风险后置带来的短期繁荣等。

  P2P首先解决的是特定群体金融服务的有无问题,它承担着填补传统金融无法、不愿覆盖的市场空白、普及金融服务的作用。

  一方面中小企业对贷款极度渴求,另一方面银行等中介金融机构监管严格,再这样的“夹缝金融”下,P2P因为门槛低、收益高,受到大众的青睐。P2P作为一种革命性的手段,贷款主体模糊化,人人都可以贷款,人人都可以借钱给别人。这也符合互联网“让一切自由连接”的精神。

  P2P定位为金融中介,银行资本充足但有杠杆率限制,小贷和担保公司有杠杆率和准备金要求。P2P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控比较如下表。

核心问题

  P2P建立了借款人和贷款人对接更直接的平台,但是贷款最核心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就有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且中国征信体系及诚信环境缺失,筹资人的信任机制暂不健全,P2P项目发起人可以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圈钱。只要流入的资金大于需要还贷的资金,违约率再高都没有问题,于是这就变成了“资金游戏”,加大了行业的潜在风险。

  201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对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分为以下3类:

1.理财-资金池模式

  即部分P2P平台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产生资金池。

2.为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

  不合格借款人主要指虚假项目或虚假借款人,指部分P2P平台未尽到及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

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即典型的庞氏骗局,P2P网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新贷还旧贷的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然后跑路。

总结

  P2P项目的本质是将贷款互联网化,将中小额理财市场与小贷市场对接。在征信体系尚未在社会普及之前,在投资人尚未具备完整的市场共识之前,P2P注定难以成为借贷市场的主流。

5. p2p营销模式

  主要有以下4种:  

1.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2.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  

3.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  

4.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6. p2p营销退钱

真正做p2p的有资产的,出借的能追回来,纯诈骗的就很难了,看钱被挥霍转移的程度,看能追回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