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绿假单胞菌检测仪器(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分析)

虚拟屋 2022-12-15 17:56 编辑:admin 207阅读

1. 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分析

A生产企业生产的某批次包装饮用水,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被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6;13;14;19;18CFU/250ml。

【分歧】

针对A生产企业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这一行为如何适用法律,执法人员在内部讨论时产生了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A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其产品属于“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按照“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A企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于“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其进行处罚。

【评析】

上述两种观点争议的焦点在于:铜绿假单胞菌超标能否定性为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第一,从铜绿假单胞菌超标这一行为的性质分析。2015年5月24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以下简称“新修订包装饮用水标准”),适用于除饮用天然矿泉水之外的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新修订包装饮用水标准是在《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而成。新修订包装饮用水标准与GB19298-2003、GB17324-2003相比,显著变化之一就是修改了微生物限量: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新修订包装饮用水标准规定铜绿假单胞菌限量为n:5,c:0,m:0(CFU/250ml),即在被检的5份样品中,不允许任一件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因此,本案例中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违反了新修订包装饮用水标准的限量要求,该行为属于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

第二,从铜绿假单胞菌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方面分析。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第三,从铜绿假单胞菌的致病性方面分析。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问答》中明确,铜绿假单胞菌为条件致病菌。条件致病菌即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可致病的细菌。也就是说,正常菌群之间,通过营养竞争、代谢产物的相互制约等因素,维持着良好的生存平衡。在某种特定条件下,这种平衡关系被打破,原来不致病的正常菌群中的细菌可成为致病菌,即条件致病菌。由此看出,条件致病菌与致病菌是有所区别的。因此,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将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理解为致病性微生物超标是不正确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类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一)》针对该问题也给出了参照意见。该意见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对应的相关指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铜绿假单胞菌(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等微生物指标。由此可见,铜绿假单胞菌经检验不符合新修订包装饮用水标准,应定性为“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因此,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2. 检测铜绿假单胞菌

CRE代表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是对碳青霉烯类有抵抗力的细菌菌株,碳青霉烯类是一类抗生素,通常用作治疗其他抗生素失败时治疗严重感染的最后手段。

碳青霉烯耐药革兰阴性杆菌(Carbapenem-resistantOrganism,CRO),主要包括碳青霉烯耐药肠杆菌科细菌(Carbapenem-resistantEnterobacteriaceae,CRE)、碳青霉烯耐药鲍曼不动杆菌(Carbapenem-resistantAcinetobacterBaumannii,CRAB)和碳青霉烯耐药铜绿假单胞菌(Carbapenem-resistantPseudomonasAeruginosa,CRPA)三种类型。

3. 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

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原理为根据其在特定培养基上特定的生长、形态和生理生化特征,首先用孔径为0.45μm的滤膜将250mL水样中的微生物截留,再将滤膜移至CN琼脂培养基上在36℃培养24小时~48小时,使滤膜上的微生物得以生长;之后结合菌落的颜色、荧光特性及乙酰胺肉汤、氧化酶等生化试验对疑似菌落进行确认,判定是否检出并计数铜绿假单胞菌。我国现行检验标准为GB 85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中“57铜绿假单胞菌”。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控制主要是针对包装饮用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和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对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规定均为n=5,c=0,m=0(CFU/ 250ml)。香港《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规定瓶装/包装饮用水(天然矿泉水除外)中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为0/250ml;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为n=5,c= 0,m=0(CFU/250ml)。

  国际上也制定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范,并对铜绿假单胞菌进行限量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的CAC/RCP 33-2011《采集、加工和销售天然矿泉水卫生规范守则》对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限量规定为n=5,c=0,m=0(CFU/250ml)。欧盟98/83/EC《饮用水水质指令》对瓶装或容器中出售的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限量要求为0/250ml;2009/54/EC《天然矿泉水的开采和销售指令》对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限量要求为0/250mL。

4. 铜绿假单胞菌鉴定依据

铜绿,学名为碱式碳酸铜。

碱式碳酸铜,呈孔雀绿颜色,所以又叫孔雀石,是一种名贵的矿物宝石。它是铜与空气中的氧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等物质反应产生的物质,又称铜绿,颜色翠绿。在空气中加热会分解为氧化铜、水和二氧化碳。溶于酸并生成相应的铜盐。在自然界中以孔雀石的形式存在。

铜绿不溶于水,溶于氨水中生成铜氨配离子。加热到220℃时分解。组成为2∶1的碱式碳酸铜为天蓝色的粉状结晶。如在空气中长时间放置,则吸湿并放出部分二氧化碳,慢慢变成1∶1型碱式碳酸铜,不溶于水,但溶于氨水而形成铜氨配离子。

扩展资料:

铜管被腐蚀以后,会产生超标的铜绿,每天早上首次水样中的铜含量大大超出人的饮用水标准,有的达10mg以上。

人们将这种现象称作“绿水”或“蓝水”现象。对人体而言,饮用水中的铜应该低于2mg/L,大于3mg/L水中将有异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该菌为专性需氧菌,生长温度范围25~42℃。因对营养要求不高,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广泛存在。

同时因对消毒剂、干燥、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强的抵抗力,所以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5. 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铜绿假单胞菌在血平板、麦康凯琼脂平板上可形成5种不同形态的菌落:  

①典型型菌落:灰绿色菌落,扁平湿润、边缘不整齐,有特殊生姜味,金属光泽,血琼脂平板上有溶血;  

②大肠菌样型菌落:菌落圆形凸起,灰白色半透明,似大肠埃希菌菌落;  

③黏液性菌落:菌落光滑凸起,呈黏液样菌落;这种菌落常常从囊性纤维化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中分离,这是由于该菌产生大量的多糖(藻酸盐)包围了菌体所致;而藻酸盐的产生导致了诊断、治疗困难和本病的高死亡率;  

④侏儒型菌落:菌落细小、无光泽、半透明;  

⑤粗糖型菌落:菌落中央凸起,边缘扁平、表面粗糖。菌落变异常使同一菌株被误认为是不同的细菌。

6. 铜绿假单胞菌鉴定

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检测方法与菌落总数的检测方法一样铜绿假单胞菌容易在潮湿的环境中生存,一般可以在干净水中生活100天,能在污水中生存一年以上,是桶装水不得检出的项目,检测铜绿可以采用传统方法,和PCR检测方法,采用恒温荧光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在血平板、麦康凯琼脂平板上可形成5种不同形态的菌落:

①典型型菌落:灰绿色菌落,扁平湿润、边缘不整齐,有特殊生姜味,金属光泽,血琼脂平板上有溶血;

②大肠菌样型菌落:菌落圆形凸起,灰白色半透明,似大肠埃希菌菌落;